通知公告

关于办理副高级以上非涉密专业技术人员寒假期间因私出国(境)申请的通知

各部、处、学院(直属单位):

为了便于教职工办理假因私出国(境)申请,根据《yL23411永利集团因私出国(境)管理办法》,现将假期间因私出国(境)请假审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时间

请假、证件申领:202615日1月16日。

销假、证件归还:2026年3月1日—3月6日。

二、办理流程

1.请假。期间准备因私出国(境)旅游、探亲等活动的教职工,须先按照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登录校园门户—人事管理系统—请假审批模块,办理请假手续。

2.审批。教职工在完成请假手续后,登录协同办公系统依次点击新建流程机关各部(处)相关流程人事处非涉密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证件申办及因私出国(境)审批流程根据需要选择具体业务类型填写具体情况经所在党委、科技处、保密办公室、人事处审批。

3.证件领取(办理)流程审批通过后,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师德建设科登记领取证件或开具《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》

4.证件归还。假期间领取办理)护照等证件的教职工,请在回国(入境)后将证件《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情况统计表》、出入境查询结果(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小程序下载)交到所在单位。

所在单位要对其出国(境)实际时间和路径等情况认真审核,将审核汇总好的《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情况统计表》、出入境查询结果和证件统一交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师德建设科。

5.假。按期回国后要及时销假,登录校园门户人事管理系统请假审批模块办理假手续。

三、其他情况

证件不在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的教职工,因私出国(境)也需要履行请假手续。

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

请销假事宜请联系人事科:吴晓玲栾广宇王明泽 88487039

证件申办(领取)相关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与师德建设科:马丽赵文 88487040-12


附件: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情况统计表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师发展中心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