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、处、学院(直属单位):
为了便于教职工办理寒假因私出国(境)申请,根据《yL23411永利集团因私出国(境)管理办法》,现将寒假期间因私出国(境)请假审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时间
请假、证件申领:2026年1月5日—1月16日。
销假、证件归还:2026年3月1日—3月6日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请假。寒假期间准备因私出国(境)旅游、探亲等活动的教职工,须先按照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,登录校园门户—人事管理系统—请假审批模块,办理请假手续。
2.审批。教职工在完成请假手续后,登录协同办公系统,依次点击新建流程—机关各部(处)相关流程—人事处非涉密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证件申办及因私出国(境)审批流程,根据需要选择具体业务类型,填写具体情况,经所在党委、科技处、保密办公室、人事处审批。
3.证件领取(办理)。流程审批通过后,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师德建设科登记领取证件或开具《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》。
4.证件归还。寒假期间领取(办理)护照等证件的教职工,请在回国(入境)后将证件、《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情况统计表》、出入境查询结果(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小程序下载)交到所在单位。
所在单位要对其出国(境)实际时间和路径等情况认真审核,将审核汇总好的《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情况统计表》、出入境查询结果和证件统一交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师德建设科。
5.销假。按期回国后要及时销假,登录校园门户人事管理系统请假审批模块办理销假手续。
三、其他情况
证件不在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的教职工,因私出国(境)也需要履行请(销)假手续。
四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
请销假事宜请联系人事科:吴晓玲、栾广宇、王明泽 88487039
证件申办(领取)相关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与师德建设科:马丽、赵文 88487040-12
附件: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情况统计表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师发展中心)
2026年1月4日